中新網昆明11月28日電 (王艷龍 李斌)記者28日從雲南省魯甸縣法院獲悉,當地兩男子在魯甸“8·03”地震中偷盜鎮政府電腦,最終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半年。
  2014年8月3日魯甸縣龍頭山鎮因地震造成房屋倒塌,被告人沈太奇、唐曉鵬因災被安置於該鎮臨時安置點。地震後的8月18日,二人在路過鎮政府垮塌辦公樓時,見樓內辦公桌上擺放一臺電腦,便順手牽羊將臺電腦盜走。二人剛走出到辦公樓門口即被巡邏人員發現並報警,當場抓獲。
  經鑒定,被盜電腦購買價為3393元,魯甸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價值為2700元。
  法院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,判決被告人唐曉鵬、沈太奇犯盜竊罪,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。(完)  (原標題:雲南魯甸地震災區兩男子順手牽羊偷電腦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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